积分规则
1.只有拥有我公司提供的会员卡才能累计积分;
2.客户在取得我公司提供的会员卡后才能开始累计积分;
3.会员在我公司每消费一元人民币(不含机场建设费)积一分, 如消费后需要退票的,此单不做为累计4.会员所积总分在我公司兑完礼品后扣除所消耗积分,可继续累计.
5.会员每次订票需告知话务员卡号、持卡人姓名,并可随时查询该卡的积分情况,咨询电话:0371-60900123
6.会员卡不限人次、时间使用,该卡所有消费累计积分都归在我公司登记的持卡人所有;
7.上述的“优惠卷”只能在我公司消费, 也可抵返同值现金 ;
8.我公司拥有此活动最终解释权。
客户电话: 0371-61615656 传真: 0371-60104448
QQ:420467418 E-mail:zf200212@sina.com |